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要求非全日制学历需满足 “三地一致”,即学历获取地为工作地或户籍地 。教育类型为成人教育、网络教育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开放教育等,均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。若学历获取地、工作地和户籍地不一致,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,该学历在落户申请中不被认可 。例如,申请人 C 户籍地在 A 市,工作地在 B 市,却在 C 市报考了非全日制学历,且不能提供在 C 市报考的合理原因(如因工作短期派驻至 C 市且当地有相关教育资源优势等)及对应证明(如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驻证明等),那么其获取的该非全日制学历难以通过落户审核 。若在上海以外工作地报考,应提供报考时在报考地的社保、个税缴纳等有效证明材料,以佐证报考行为与工作地的关联性 。若学习地在上海,社保缴纳在上海或者未缴纳社保,同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,可认定为符合三地一致要求;反之,若存在冲突,则不符合政策规定 。
??7、申请条件或依据:根据要走的通道选取,比如专业技术还是居满七2倍。
在区人社局更高级领导点击初审通过后,材料会被分批次送到市人社局排队。
若交换生经历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,可能会影响落户申请 。比如,在交换期间,若因各种原因导致学业中断、延迟毕业等情况,需在申请落户时详细说明原因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。假设您因国外高校课程调整,导致交换学习时间延长,进而延迟半年毕业,您应提供国外高校出具的课程调整说明、国内高校关于毕业时间变更的证明等材料 。另外,若您在交换期间有学术成果,如发表论文、参与科研项目等,这些成果在人才引进落户申请中可作为加分项,有助于提升申请的竞争力 。例如,您在国外交换期间,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,在申请时可提交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等材料,展示您的学术能力 。
法定代表人身份认定:最为直观的认定方式,若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,在符合其他相关条件下,可认定为企业负责人 。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,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。在企业运营中,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企业对外签署合同、开展业务合作等 。例如,某留学人员回国后创办一家科技企业,登记注册时将自己登记为法定代表人,那么从身份角度,初步符合企业负责人认定条件 。但仅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还不够,还需结合企业实际运营等情况综合判断 。
哪怕是子公司、分公司代缴社保也不行!